厦门:新冠线上问诊收费有标准 诊查费最高50元
2023-01-12 08:53:58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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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线上问诊 收费有标准 首诊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诊查费最高50元 厦门晚报讯(记者 汪燕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积极作用,促进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就诊人群线上线下合理分流,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通知自2023年1月8日起执行。 各公立医疗机构对于行业部门准许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开放的互联网首诊服务,按规定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患者,通过互联网诊疗平台开展互联网首诊服务,在线开具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处方的,可收取互联网首诊诊查费。 根据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首诊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互联网处方实行线上线下相同的医保支付政策。 诊查费的收费标准为:互联网首诊(主任医师),三级医院50元/次、二级医院35元/次、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元/次;互联网首诊(副主任医师),三级医院35元/次、二级医院25元/次、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5元/次;互联网首诊(主治及以下医师),三级医院20元/次、二级医院15元/次、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元/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互联网医院或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诊疗平台开展复诊服务,按照或参照互联网医院复诊诊查费价格收取。 互联网医院复诊指的是,互联网医院利用本机构注册医师,通过互联网诊疗信息监管平台,根据患者近三个月的病历资料,针对部分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的相同诊断在线开展复诊。含向患者询问病史、听取患者主诉,在线查看医疗图文信息,记录病情,提供开具处方等诊疗服务。复诊诊查费的收费标准为18元/次(三甲)、15元/次(三乙)、12元/次(二级)、5元/次(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记者从市卫健委了解到,厦门已经有第一医院、中山医院等多家医院开设新冠互联网门诊,市民可关注该医院微信公众号看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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