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思明区> 正文

思明区开展第四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人申报评审

2023-06-25 09:08:22作者: 林雯来源: 厦门日报责任编辑: 段马水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思明区开展第四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人申报评审

“守”艺人快来申报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思明区开展第四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报送时间截至7月31日。

第四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6类。必须满足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能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闽南文化特点和人文特色;能体现文化创造力、典型性与代表性;在区域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或群体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等条件。

思明区已公布的各级非遗保护项目的传承人可申报第四批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要求师承脉络清晰,长期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实践,熟练掌握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须有本市户口,完整掌握该项目技能,并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请申报对象前往所属街道或者单位进行填报,申报材料提交至思明区文化馆非遗保护部。更多内容可登录思明区政府网站查看。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