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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非改租”政策升级

2023-09-08 09:02:13  作者: 高金环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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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非改租”政策升级

扩大改建适用范围并优化工作流程

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厦门继续实施“非改租”政策,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近日,市住房局牵头会同资源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结合两年的实践和本市实际,对《厦门市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进行修订完善,扩大了改建的适用范围,并优化了工作流程。此举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助新市民在厦安居乐业,助力城市引才、留才。

回应企业关切 “已改建项目”纳入申请范围

本次修订,回应企业的关心事项,扩大改建的适用范围。

修订后的《方案》完善了改建项目的定义,允许申请的范围增加“已改建项目”。以修订后的《方案》实施时间为界,将改建项目分为新改建项目和已改建项目。其中,新改建项目指2023年9月1日后申请改建的项目;已改建项目指2023年9月1日前已完成改建但未申请认定的项目。

针对已改建项目和新改建项目在工程实施中的区别,设计不同的政策路径。

为打破政策堵点,建立已改建项目纳保机制,加强“非改租”项目规范性管理,本次修订结合原《方案》实施情况和本市保租房发展实际,增加已改建项目纳保途径,引导和规范已改建项目管理运营,打通已改建项目纳保瓶颈。同时,考虑已改建项目已实际投用,允许项目在房屋安全可靠的前提下,通过消防验收、房屋可靠鉴定(包含结构安全性和使用性符合要求)情况下,可纳入保租房管理。

调整认定步骤 提高项目改建的灵活性

本次修订还结合《方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对项目认定步骤、改建单元进行调整。

修订后的《方案》将项目认定拆成改建预认定和核发认定书两个步骤:先核发改建项目预认定书,用于改建主体申请手续;待项目实施完成后,再由受理部门按要求和流程核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作为改建主体后续享受各类政策支持的凭证。

调整后,改建项目可持凭证办理申请消防验收等手续,并能确保项目最终认定书信息与改建信息一致,以利于企业后续凭借项目认定书申请各类优惠政策。

本次修订还调整了科研教育类可申请改建的范围。科研教育类申请单元由“地块”调整为“地块、楼栋(梯)或独立楼层”。“这一调整主要是考虑到保租房是产业及科研院校项目等产业的配套,不能代替产业本身,调整改建最小单元,可以提高项目的改建灵活性,同时发挥保租房服务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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