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庭法官,同样会经历惊天动地的社会考验
少年庭少有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但是,一旦发生特别的案件,不仅仅是牵涉到若干家庭,而且惊动了几乎是整个社会!2008 年9 月,南平市体育公园发生了一起在校中学生聚众斗殴事件,造成一名学生当场死亡。案件当事少年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事件的发生,无论对被害人家庭还是被告人家庭来说,都是一场巨大的灾难。我通过调查了解到,好几个被告少年都是学习成绩不错的学生,被卷入案件中带有偶然性。人命关天,令人悲痛;青春犯罪,令人心痛!悲剧已经发生,而风暴还在继续形成:被害人村里的200 多个乡亲聚集在法院门口,要求要被告人“偿命”,他们打出“杀人偿命”、“赔偿200 万”等横幅向法院施压,并且见到被告人的家属就打。气氛紧张到一触发就爆炸。这个案件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这个时候,我深切地感到了“沉甸甸”这个词的涵义。
我认真细致分析过整个案情,这是一起因为校园小矛盾激发而引发的突发性案件,虽然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但案件中的几个未成年人罪行比较轻,所起的作用较小,悔罪的态度也比较好,与一般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有所区别。因此,在依法维护受害人的权益的同时,对几个未成年人被告应该以教育、挽救为主。我多次前往看守所看望被告人,帮助他们认清自己的错误、罪行和责任;连续几个星期在各个被告人的家长和学校之间奔波。通过大量的工作,各被告人的家庭愿
意通过赔偿表达歉意。这样,一共筹集到近六十万元经济赔偿款,终于为被告人争取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同时,我还多次专程到被害人所在村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向村民解释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区别,从法理和情理上说服被告人亲属,安抚被告人亲属,打消了村民们上访的念头;我三番五次到学校协调,为罪责较轻的被告人赢得继续学业的机会。最终,在我的奔走协调下,双方家属们终于坐下来,几经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这起敏感案件以最稳当的结果结案:9 名被告中罪行较重的3 人,被判处10 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被害人家属获得60 万元的经济赔偿;因为被害方的谅解,6 名罪责较轻的在校生被判处缓刑——他们当中,有的重新回归校园生活,有的开始了自己积极的新人生。一场一触即发的“风暴”平息了,一个命案审判的社会效果却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一位人大代表说:“这样的结果远超出了案件判决的意义,这种审判模式正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许,我做的并没有那么完美,但是,我知道作为一名少年法官,对于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