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丈夫车祸身亡 两未领结婚证“老婆”争遗产

www.fjnet.cn 2013-08-02 17:5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栏目主持 吕蕴岚)丈夫车祸身亡,留下数十万元的遗产和抚恤金,而两位“老婆”都没有领结婚证。周三下午,本报婚姻热线开通,福州的张女士前来本报,向律师咨询这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尴尬事。

1990年,张女士和刘军(化名)谈恋爱,两人结婚时只摆酒。婚后第3年,张女士生了个女儿,但两人始终没有去领证。刘军是个技术人员,收入不错。刘军后来又认识了陈女士,他对陈女士说,他与张女士并未领证,只是同居关系,他想和陈女士结婚生子。1997年,陈女士也给刘军生了个女儿,两人仍未领取结婚证。张女士得知此事,非常愤怒,要刘军给个说法;刘军表示他还是会和张女士母女一起生活,只是按月给陈女士及她的女儿支付抚养费。

今年年初,刘军在出差路上遇到车祸身亡,被鉴定为工伤,赔了数十万元的抚恤金,他还留下一定数额的遗产。当张女士和亲友一同料理刘军的后事时,陈女士也找上门来,表示,两边“老婆”都没领证,她也生了一个女儿,要求平分抚恤金和遗产。

张女士断然拒绝,她说,虽然没领结婚证,但她和刘军是“拜过祖宗摆过酒”,又长期共同生活,是事实上的夫妻;因为陈女士的事,她长期受到心理折磨,不愿意分给她一分钱。

律师说法

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1994年之前承认事实婚姻,张女士和刘军的情况符合条件,可认定为刘军的合法配偶。同时,陈女士生下的女儿是刘军的非婚生子,依法享有和婚生子同等的权利。

因此,刘军留下的财物,张女士可以先分走一半,另一半再由张女士和两个女儿平均继承,即陈女士的女儿依法可得父亲遗产的六分之一,陈女士无法分得遗产。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