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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在全省率先实现社保业务“全市通办”

2023-09-01 15:08:31  作者:张文奎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王予捷

8月2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社保业务“全市通办”,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马上办、就近办的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按照省社保中心《福建省社保服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市社保中心积极实施“同城通办”拓展项目建设,通过整合社保服务事项、重构服务流程、改造业务系统,打破区域限制,在2022年“人员增员、人员减员、人员批量增员、人员批量减员”等四项社保高频服务事项“同城通办”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保业务“全市通办”。

据了解,我市社保业务可通过12333、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建社保公众号等网报平台申报,但部分参保人员对网报流程不熟悉、对缴费明细及人员变动情况较为敏感,仍有较大的窗口申报需求。“以往,参保群体须前往参保地,方可进行相关业务的咨询及申办。‘全市通办’试行后,参保群体可就近任选一家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业务,避免了折返跑、多次跑,极大地减少了办事群众来回奔波的时间和成本。变‘群众跑腿’为‘内部流转’,提供‘家门口’社保服务。”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全市通办”还拓展社保业务“可查可办”范围。“全市通办”试行前,依托福建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可查询市内任一参保单位、参保人员信息,支持单位缴费明细及个人缴费明细打印、个人一类信息变更,功能较为局限。“全市通办”试行后,社保服务事项“可查可办”范围进一步拓展。经综合研判,“全市通办”事项建立了“异地受理经办、属地审核审批”模式,变“只查询”“代收件”为“真经办”。异地经办机构受理并经办“全市通办”业务后,业务材料通过系统电子档案功能流转,最终由参保地社保审核,既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又严控风险隐患。

此外,“全市通办”还打破区域限制,开放经办权限,对全市社保服务资源进行统筹调度、联动,原来只能在属地经办窗口办理业务,现在拓展到全市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打破各个经办机构“各自为政”的工作局面,优化了资源配置,密切了沟通联系,科学分流办事人群,使尚未饱和的办事窗口能够分担超负荷、过饱和窗口的工作量,窗口服务资源得到更充分有效地利用,业务审批效率也进一步提高。(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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