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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7年超发1664万奖金 仅数十名职工经理被定罪

www.fjnet.cn 2013-05-13 06:49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一家有几十名职工的国有企业,为了调动职工积极性,未经上级公司批准,7年间给职工超额发放1664万余元奖金,该公司正副总经理后被一审认定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事后,正副总经理均喊冤。副总经理陈某称自己没有直接管理或经手超额发放奖金一事,给他定罪不公平。而总经理齐某认为,员工超额完成绩效,不给予奖励,最终受损的还是国家。

违规行事

7年多发奖金1664万

此案涉及的国企由中央管理,并由全国机电行业最大的集团企业控股。

齐某和陈某曾分别任该国企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按照上级公司的通知要求,该国企应当在上级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提取工资,所有人员不得额外发放,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外不得再以其他形式列支工资性项目。

齐某及该公司当时的财务负责人说,公司自己制定有员工工资、奖金发放制度。从2004年开始,公司效益一直不错,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为调动职工积极性,还是按照公司自己制定的奖金分配办法给职工发放工资和奖金。

齐某说,公司在职职工约40人,算上离退休的,总计60多人。司法会计检验报告等文件证实,从2004年起共计7年间,上级公司核定该公司的工资总额共计2270余万元,而该公司实发职工工资奖金、补贴,共计3934万余元,超发金额共计1664万余元。

规避检查

为设小金库做假协议

当时的财务负责人称,经理办公会决定让财务部门从外面换现金,冲抵公司的利润,形成账外小金库,再从小金库给职工发钱。

这名财务负责人说,他们按照齐某的介绍,联系了几家单位换取现金,并做了假协议,以服务费或咨询费、设备费等名义在公司大账上领出支票,那几家单位给他们现金后,再给他们开发票以方便做账。实际上,公司和对方都没有发生过真实业务,就是为了能抵出公司的利润在账外形成小金库,然后在工资总额之外给职工发钱。小金库由财务部门管理、记录,小金库的资金都存在财务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中。“否则我们每年也过不了审计这关。”

齐某说,每次换现金,都要经他批准,一般是财务先告诉他工资总额之外还需要给职工发多少现金,他在用款申请单上签字。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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