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社会博览 > 正文

马尼拉人质事件港人家属向菲律宾驻港领事馆递信

www.fjnet.cn 2013-08-23 13: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8月23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消息,马尼拉人质事件今日(23日)三周年,殉职领队谢廷骏的哥哥谢志坚、弟弟志恒、妈妈,联同生还者易小玲到菲律宾驻港领事馆。但领事馆未派人接信。

事件三周年,有生还者及死者家属游行到菲律宾驻港总领事馆默哀及请愿,要求菲律宾政府就事件赔偿及道歉。

他们指出,领事馆原本已回复香港保安局,虽然不办公,但答应会派人接信,保安局23日早突然收到通知,指领使馆不会派人接见或者接收任何物品,领事馆未有交代原因。

他们表示,原本计划一并将入禀状纸交予总领使,但与律师商议后,决定暂时不递交,只计划交请愿信,想不到竟然无人接收。

谢志坚对此表示不满,批评菲律宾政府反口,竟然连一个简单的承诺都办不到,做法不负责任。他又说,已入禀控告菲律宾政府,由于并无先例可循,对成功入禀没有十足信心,不过会尽力尝试。

谢志坚其后由香港立法会议员陪同,到菲律宾驻港总领事馆门外,领使馆星期五、星期六不办公,无人在内,他们将请愿信件放在门柄上。请愿信重申家属及伤者4个诉求,包括道歉、赔偿、追究官员责任及防止同类事件发生。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