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20年前,因工资问题对雇主不满,于某伙同他人将对方残忍杀害。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现年43岁的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于某伙同陈某、饶某和曾某(均另案处理)因工资问题对雇主李某心存不满。经预谋后,于1995年11月27日凌晨3时许,在本市丰台区做工的房屋内,由陈某用胳膊猛勒李某颈部,于某与饶某分别使用缝纫机板、铁锤猛击李某头部。在将毛巾塞入李某口中后,于某等人对其进行捆绑,致李某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相关阅读:
- [ 05-18]漳浦一粉刷工坠亡 法院终审直接雇主责任大于转包者
- [ 05-16]厦门:外籍保姆签证超期近半年 雇主被罚2.5万
- [ 05-06]外籍保姆盗窃雇主首饰 获刑半年被处罚金两千元
- [ 05-04]称工作太轻松闷出病 法国一公司高层控告雇主
![]() |
![]() |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8227dd83-6e79-4f90-bec0-7c0338bda5c2.jpg)

6b81f298-288e-4558-a9b9-4e7431fa440f.jpg)
e6cc0f5d-2c31-48a4-b8ae-58d470ef2d6a.jpg)
de2c918b-ddab-4761-a986-b7c4bdf82021.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