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赣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批复
2022-03-16 国务院 责任编辑:吴静

江西省、福建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有关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赣州、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以下统称示范区)。示范区建设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并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实施。

二、示范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承发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老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样板。

三、江西省、福建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编制示范区发展相关规划,制定配套支持政策,推动示范区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积极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制度成果。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四、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在项目布局、资金安排、要素供给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落实好新时代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方案,协调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等有关地区加强与三明市、龙岩市、赣州市的对口合作。充分发挥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为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江西省、福建省人民政府加强综合协调,跟踪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相关经验做法,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22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键词:示范区建设,闽西革命老区,国家发展改革,全面贯彻,中央苏区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