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

2023-01-19 08:59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指出,外资研发中心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要加大对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开展科技研发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其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若干措施》提出了4方面共16条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开展科技创新。优化科技创新服务,鼓励开展基础研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完善科技创新金融支持,畅通参与政府项目渠道。

二是提高研发便利度。支持研发数据依法跨境流动,优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流程,优化科研物资通关和监管流程,支持对外资研发中心出于研发目的暂时进境的研发专用关键设备、测试用车辆等按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期限。

三是鼓励引进海外人才。允许以团队为单位,为海外人才在华长期居留、永久居留提供便利,优化办理工作许可流程,鼓励海外人才申报专业人才职称,加强海外人才奖励资助,推动海外人才跨境资金收付便利化。

四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加快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

《若干措施》要求,商务部、科技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协同配合,做好政策宣讲,及时制定配套政策,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见效。各地要结合实际,优化管理和服务,推动相关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依法享受各项支持政策。

关键词:若干措施,研发中心,海外人才,商务部,协同创新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