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美国频道 > 专题> 正文

土楼管理与保护

民间管理与保护

一、管理与保护内容

楼内的清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楼房的维修等是土楼管理与保护的主要内容。

二、管理机制

永定土楼聚族而居,一座土楼住着同一个家族。新中国成立前,楼内的管理、保护由家族统摄其事。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加强对地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宗族势力受到遏制,家族管理的功能逐渐减弱,土楼中原来许多由家族管理解决的重大事务,由基层政权处理,细微的具体事务则由楼中公认的公道正派的人调处。

三、管理经费

1951年土地改革前,土楼管理保护的经费从“公田”收入中开支,劳务按房份、间数或按户、按人分摊。土地改革后,“公田”不复存在,土楼管理保护的经费及劳务由楼内居民民主协商,合理分担。20世纪80年代后,部分侨港澳台胞捐赠土楼维修费用,对土楼的管理保护起积极作用。

政府管理与保护

一、管理机构

1994年,永定县土楼保护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1997年,永定土楼保护委员会成立。1998年5月,永定客家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委员会成立。1999年,永定土楼景区管理委员会成立。同年,湖坑镇、下洋镇、高头乡等土楼集中的乡(镇),相应成立土楼保护与开发的工作机构。高北、洪坑、初溪等土楼群所在村设立土楼保护与管理机构。承启楼、振成楼、福裕楼、奎聚楼、衍香楼、振福楼、永康楼、环极楼等著名土楼,被列为重点保护的文化遗产,楼中相应成立土楼管理小组。

二、重点保护范围

(一)土楼群

高头乡高北村土楼群、湖坑镇洪坑村土楼群、下洋镇初溪村土楼群(简称“三群”)。

(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共26座)

承启楼、裕隆楼、遗经楼、崇德楼、振成楼、万源楼、虎豹别墅、奎聚楼、环极楼、衍香楼、福裕楼、振福楼、如升楼、馥馨楼、五实楼、集庆楼、余庆楼、富紫楼、绳庆楼、庚庆楼、永隆昌楼群、日新学堂、永康楼、共庆楼、侨福楼、善庆楼。

(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6座)

高陂镇西陂天后宫、金砂乡西田金谷寺、湖坑镇洪坑振成楼、下洋镇中川虎豹别墅、湖坑镇南中环极楼、湖坑镇新南衍香楼。

(四)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4座)

高头乡高北承启楼,湖坑镇洪坑奎聚楼、福裕楼、振成楼。


三、保护措施

(一)制订保护规定

2000年,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具体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保护范围、一般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区域,并报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土管理部门勘查确权,颁发国土使用证。2001年,县政府对土楼的周边环境保护作出《关于加强永定客家土楼保护的决定》。

(二)对重点土楼进行维修

20世纪80年代以后,对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土楼的自然环境、历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多方筹资抢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虎豹别墅、西陂天后宫,整修振成楼屋面。1995年,由县财政拨款,先后维修奎聚楼、如升楼、福裕楼、承启楼等。同时,各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居民,集资投劳主动维修其居住的楼房。维修保护严格遵守“不改变原状,整旧如旧”的原则,采用传统工艺进行施工。

(三)测绘、调查、建档

1986年和1988年,县政府与同济大学合作,利用近景摄影测量技术对湖坑、高头、古竹等乡(镇)的重点土楼进行测绘记录建档。县博物馆对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土楼及其他部分重点土楼的历史、现状进行详尽的调查,分门别类建立档案。这些数据资料为土楼景区的管理保护及建设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