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交通运输部要求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

2022-12-19 09:04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记者18日获悉,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和保护措施,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通知提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的要求,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严格落实对旅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进行信息登记等相关规定。前期因疫情原因采取暂停道路客运服务措施的地区,要迅速组织相关经营者恢复运营。要支持道路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电子客票、运游融合等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和营运客车消毒通风、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引导乘客全程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要高效开展涉疫应急处置,建立重点岗位预备队制度,确保重点客运站不关停、主要客运线路服务不中断。此外,切实强化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杜绝抢生产、抢效益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畅通12328投诉举报渠道,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持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积极营造道路客运行业良好发展环境。

关键词:道路客运,运输部,客运线路,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事故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