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泉州交警发布消息,市民群众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饮酒后驾驶汽车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经公安机关查实后最高可奖励3000元。不到一周,丰泽交警便收到酒驾举报线索,并成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目前该市民已成功领取3000元举报奖励金。 市民领取3000元奖励金 1月13日凌晨4时许,丰泽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经过国道324线附近时,目睹一女司机将车停在路中,有酒驾嫌疑。接警后丰泽交警五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名女性浑身酒气坐在车内。后经该女性驾驶员苏某供述,其当晚与朋友在洛江某KTV饮酒,酒后叫来代驾将其送至城华北路华大泰禾广场路段。代驾司机离开后,苏某再次叫来代驾准备前往少林路。在等待接单过程中,苏某自行驾车至西福西路汽车东站,之后便停在路中直至被查获。 经鉴定,苏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07.01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她对自己酒驾的行为供认不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苏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14日下午,向警方提供酒驾线索的市民成功领取3000元奖金,这是泉州市举报醉酒驾驶的首起奖励。据悉,为有效遏制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带来的事故隐患,丰泽交警已建立酒驾举报处警机制,鼓励市民群众积极举报身边发生的酒醉驾违法行为,丰泽交警将迅速核实,精准打击。希望广大驾驶员莫存侥幸心理,真正做到喝酒不开车。 (泉州晚报记者 傅恒 通讯员 李佳炜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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