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视频| 福建| 时评| 台海| 娱乐| 体育| 国内| 国际| 专题| 网事| 福州| 厦门| 莆田| 泉州| 漳州| 龙岩| 宁德| 南平|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疫情期间 无基本生活保障的临时困难人员可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救助

2022-03-26 16:01:17 施远圻 邱若麒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雨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26日讯(本网记者 施远圻 通讯员 邱若麒)今天上午,泉州市第十四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泉州市民政局局长陈劲松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和因实施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困难人员,直接实施3000元以下救助,救助方式采取发放现金或生活必需品的形式。

在哪领?怎么领?针对网友关切的这一系列问题,记者联系了市民政局救助科。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3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权限已下发到各乡镇(街道)。

因疫情而导致暂时失业、无收入来源、无基本生活保障的临时困难人员群众可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再由乡镇(街道)委托村(社区)核实,根据其困难情形和诉求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3000元以下临时救助或发放米、油、肉、蛋及蔬菜等基本生活物资。各县(市、区)可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酌情确定生活物资发放品种,但不得降低标准。

此次救助申请,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的申请限制,对因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群众,开通“绿色通道”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视困难群众的需求可采取发放现金或集中采购生活物资的方式,将物资配送到困难群众手中。情况紧急的,实行“先行救助”,事后再补办手续。

泉州市民政局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认真做好数据比对,对辖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排查,及时发现救助对象。并联合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大街面、桥梁、涵洞、农贸市场、动车站等重点场所巡查力度,第一时间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等,及时实施救助。根据12345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困难群众的诉求,开展救助工作。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