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拐卖团伙的利益链
在这起特大拐卖儿童案件中,拐卖团伙分工明确、利益链条分明,有跟外省人贩子联系的接头人、有跟买方接触的介绍人,还有人专门为团伙成员提供食宿等帮助,不同分工从中获利程度也各不相同;而收买婴儿的买方,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通过村里熟人或亲戚介绍联系上中间人,有的是意外得到贩卖者的联系方式,还有的看到同村有人收买婴儿,便也萌发此意,但买主大多住在安溪、永春的农村一带,家中无子,想买儿防老。
在这个庞大的拐卖男婴团伙中,56岁的安溪金谷镇农民李地基,是一个“核心人物”,也是中间联络人。一年多来,他负责从广西、四川、云南等地“上线”手中接取被卖婴儿,再通过发展下线介绍人,将这些孩子贩卖到安溪、永春等地。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从李地基手中经手买卖的男婴达23名。
在此之前,李地基是一名面包车司机,经常往返于安溪县城几个车站,载客或者拉货,赚点运费。据他供称,在与客人的闲聊中他获知拐卖儿童是一个很好赚的“行当”,便萌生了干这行的想法,最终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而包括公安部A级通缉犯吴秋月等在内,其余被判犯有“拐卖儿童罪”的10名嫌犯,多为李地基的下线。每回外地贩卖婴儿的人把小孩带来了,又或者得知乡里乡亲、熟人有想要买小孩的想法,这些线人就在中间奔走,跟“老板”联系抱小孩,再把小孩介绍到买主手里。交易一个小孩,牵线人可从中获取介绍费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吴秋月的丈夫郑万年,可能到现在也想不通自己怎么也上了公堂。妻子外逃后潜回老家躲在附近山上,他给她送米、盐等生活用品,最终跟妻子一样上了法庭。一审认定,由于郑万年早就知道妻子是公安部的通缉犯,却仍为她躲藏提供便利,最终构成窝藏罪,并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另外,55岁的剑斗农民王朝阳,收买被拐男婴,后又阻碍警方解救,终以“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考虑其认罪态度良好,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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