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系不合标机动车 市民请勿购买或使用
■新闻链接
电动车纳入机动车曾被暂缓实施
早在2009年12月,曾有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的激烈争论。
当时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项国家标准,标准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该标准原本计划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标准发布后,业内人士分析称,按此标准规定,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能需要履行考驾照、上牌照、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甚至将要在机动车道与汽车同行。若认真执行该标准,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
随后,中国自行车协会以及各地方协会先后向国家标准委递交申请,请求暂缓实施或撤销有关国标,并建议尽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
当年12月1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通报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来源:东南早报
相关新闻
- 2012-09-02公园游玩遗落治病钱 看车老伯捡到6万元还失主
- 2012-08-26“陌生男”石狮瞄上电动车 “动手”没多久便落网
- 2012-08-25泉州一男子酒驾超标电动车 无牌无证不说话
- 2012-08-25泉州在售电动车95%超标 刹车多滑行6米危害甚大
- 2012-08-25醉驾超标电动车引发3起车祸 4人被控危险驾驶罪
- 2012-08-24泉州醉驾超标电动车一律入刑 从重处罚快诉快审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26ced723-83e9-46aa-9f33-327164fab257.jpg)
ad225828-ca44-43e5-b164-ca05e8240780.jpg)
144599ac-8b02-47a7-bfba-6e7ebed1b6ac.jpg)
f90847a7-4082-4d82-aaf2-f13a9be8833b.jpg)
a888f4e5-5a21-48cc-a094-5bfaa76d4776.jpg)
ed8755bf-6835-4900-b733-7c13ef6385be.jpg)
7f36ec31-159c-4782-b1a1-8d5d746b58bc.jpg)
44eac843-29de-447d-bd7d-4f82354070db.jpg)
5a3d8e33-3217-4d1d-9db5-af071bc4cf6e.jpg)
305b2e52-5b48-4d03-bcbb-4fa9375cf7c6.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