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些户外广告牌妨碍交通安全 亟须进行整治
广告牌设置在主干道的渠化岛上
地名、路名牌大都设置在交通要道的出入口
东南网-石狮日报10月29日讯(记者 吴启辉)日前,石狮市有关职能部门通过调查,发现石狮市道路上的一些户外广告招牌,严重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视距,存在不少交通安全隐患,亟须整治。
据介绍,目前全市的地名、路名牌下附设大面积的广告版面,这些地名、路名牌大都设置在交通要道的出入口。如,石蚶路金星美食街隘门口,连续设置的两块地名广告牌遮挡视线,两侧行车多、流量大;鸳鸯池西路与南路交叉口的地名牌遮住视线;九二路灵秀路口(六角亭)、仑峰路口地名牌、电信广告妨碍交通安全视线等。
调查中还发现,有的广告牌设置在主干道的有效路面内。如,八七路与濠江路渠化岛上的地名牌广告、东港路与回兴路地名牌广告、八七路文林图书馆等处电信广告等遮挡安全视线;香江路与港口大道交叉十字路口灯控的地名牌遮挡安全视距;石锦路梧园路口(交管车场门口)中心开口绿化树广告牌妨碍安全视线等。有的路段广告牌林立,喧宾夺主,容易干扰、分散驾车人的注意力。如,石永线全段广告牌林立,妨碍交通安全。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减少因安全视距干扰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遏制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发生,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组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对现有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不规范广告牌;严格按照《城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规定》,清理不符合交通安全管理规范的广告牌;设置户外广告时,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住建、公安等执法部门编制会审,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避免广告牌设置的随意性。
排查组还建议拆除地名牌、路名牌下附设的广告牌;广告设置应符合一定的技术规定,如禁止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道路绿化隔离带、道路中心隔离栏、交通指路牌、标志牌、信号设施等处设置广告,禁止在妨碍交通安全的出入口30米、主干道交通路口50米范围内设置广告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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