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丢”了怕责罚 初二女生离家出走
讲述人:鲤城常泰派出所民警 蔡国华 记录人:东南早报记者 林志安 王盼琛
10月31日清早,家住鲤城常泰街道的龙先生发现女儿小玉(化名)不见了,桌上留一张字条:“对不起,我不想再隐瞒了,其实小姨的数码相机就在她生日那晚被偷了。”
阿玉今年读初二年级,在留言里,她说相机丢了是她的责任,准备出门打工赚钱买相机,“一年不行就十年”。她说:“我知道我在家,一定会被你打死的。”末了还说:“天气转凉了,您要多注意休息……不要太累了。”
其实,小玉所说的数码相机并没有丢,只是她小姨自己拿走了。
龙先生很着急,不断拨打女儿的手机,小玉就是不接电话。
民警用自己的手机拨打小玉的电话,小玉很快就接了。“你小姨的相机没有丢,你爸爸妈妈找不到你很着急,你赶紧来派出所。”
随后,小玉听话地到派出所和父母见面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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