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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南京放射源铱-192丢失并找到的消息公布两天后,前日,南京市公安局化工园分局、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分别通过各自管道,对外发布了放射源丢失的前后详情。

我们看到,从7日凌晨放射源铱-192丢失到10日12时信息公开,危险放射源就这样在公众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潜入”到他们的日常生活。直到现在,即使整个事故的来龙去脉已基本摸清,我们都无法确定到在这3天时间内,究竟有多少人与放射源铱-192发生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接触。假设相关信息能及时发布,不仅捡到放射源的人可能更早地归还危险物,还会让一定区域内的人更加警惕,对潜在危险作出躲避反应。

为什么如此危险的物品可以作为不确定的存在,在大多数人并不了解的情况下长期暴露于户外呢?首先,天津宏迪检测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该公司员工在操作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要求行事,并且直接导致了放射源的丢失。其后,宏迪公司缓慢“发现”放射源丢失的过程,将寻找铱-192,减少对人群伤害的时间向后推延了近一天。直到8日晚间,他们才把这一消息报告给警方。不过,消息并没有因为报警而及时被发布出来。

实际上,从警方接到放射源丢失信息到信息公布,时间又过去了37小时。在这段时间内,发生了信息上报南京市环保局,环保部门逐级上报,专业技术人员派驻现场,设立1公里警戒区域、各地专家及特种设备赶赴南京加入搜寻、部署医疗救治等一系列动作。待一切就绪,10日中午,消息得以公布。

南京市环保部门内部人士事后解释称,在没有掌握具体情况下,草率发布信息,可能会适得其反。未及时公布信息既有减少大范围公众恐核焦虑的考虑,也囿于环保部门自身的发布权有限。拖延信息公开甚至瞒报事故的行为,似乎成了“周到”的考虑。

显然,这不是可以被接受的解释。当危机发生,不确定的危险迫临民众,最重要的任务难道不是尽快找到放射源,减少其对人造成的伤害吗?难道减少焦虑高于保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威胁?

事实上,放射源的危害性,事故牵涉的任何一方,宏迪公司、中石油、公安部门、环保部门都非常清楚,但这一危害公众安全的信息却只是在内部通报和流通,未能及时公之于众。宁愿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层层上报,确定事件的处理方向和适当的发布时间点上,也不在第一时间公布信息,实际是长期存在与信息公开上的认识误区。进一步来说,就是把公开责任视为内部责任,在紧急情况发生时,保持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的在不同层级间传递,只要各级各部门之间确保“通路”,信息公开即已达成。而这种认知,也直接将本应是信息公开接受对象的一般大众排除在外。

可能有人会说,从目前来看,南京放射源丢失危机已经过去,其危害性也不值得过分夸大。实际上,我们要看到这场危机中太多的侥幸,如果捡到放射源的人不是将它弃置于角落以及鲜有人烟的草地上,而是带着它四处走动,将会有更多不确定的人受到放射伤害。我们的公共生活,并不能建立在这些侥幸之上。这个时候,及时公开信息就显得必须和必要。

天津宏迪检测公司在南京用于探伤检测的放射源失而复得,受到辐射伤害的工人已经送医治疗。4名肇事工作人员10日下午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但更大的问题在于政府对放射源及相关操作的日常监管,南京放射源丢失事故再次暴露了政府部门的监督不力。

5月7日3时至20时,宏迪检测公司工作人员携带放射源铱-192一枚,在南京市中石化第五建设公司院内进行探伤作业。据知情人士说,工作人员将放射源弄丢后,至5月8日23时30分深夜,他们才向当地公安分局报案,5月10日18时才重新寻获。

在放射源丢失期间,先是中石化第五建设公司某工人5月7日上午自地上捡起,拿在手上把玩,随后弃于地上。再有其同事王某7日上午8时左右捡起,发现很沉,误以为是贵重物品,悄悄装入上衣口袋后继续干活,中午下班回家后将其丢在自家院子里。至5月10日凌晨5点多,他用塑料袋将它包好,扔到不远处的草丛内。到底有无其他人受到辐射,目前尚在进一步调查中。

肇事的直接责任人,当然是天津宏迪检测公司的4名工作人员,荒唐的是他们都未将放射源固定在工具上,就搞起了探伤作业。在放射源已经丢失的情况下,他们居然能够“继续干活”,从早上一直忙到当晚8时,再到第二天的深更半夜。

这起个案是否能看成是个别企业的个别员工不负责任的后果?显然并非如此。据2004年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的放射源普查发现,全国拥有放射源的单位超1万家,放射源超14万枚,其中至少2000枚废旧放射源下落不明。这么多放射源下落不明,直接责任自然是操作人员“工作疏忽”、管理混乱造成的,但归根结底,应该是政府监管不到位的恶果。

据统计,截至2007年我国总共有10人因放射源和核技术应用导致死亡,占全世界死亡总数的17.2%,其中不乏一人捡回放射源全家倒大霉的例子。

这次放射源丢失事故暴露的问题包括:天津宏迪检测公司有人员涉嫌无资质操作,说明放射源所在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也说明政府的资质监管有名无实。凡放射源的转移,必须经过政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此次是不是存在只收钱盖章,而无实质监督管理的问题?

具体一枚放射源的丢失也许后果不算特别严重,但它暴露出的放射源管理的问题并不小。控制风险的大门敞开着,就存在风险升级的巨大可能性。在我们这个正准备更大规模推广核技术民用的国度,严密的政府监管是减少推广阻力的关键因素之一。对于这次放射源丢失事故,我们不应止于“给予当事人适当处罚”,政府应当以身示范。监管责任是一个更关键的责任环节,该问责的必须问责。

【放射源丢失,这是涉及公众安全的严重问题。理应第一时间让公众知晓,这样,公众才会有所戒备,积极防范。南京相关部门“闭门查找”的做法,实际上把社会公众都置于风险之中。】

5月9日晚22时46分,微博上有网友发布一张江苏省卫生厅紧急通知的文件截图,文件称,南京某单位丢失一放射源。5月10日,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5月7日,天津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在南京中石化五建公司院内进行探伤作业期间,丢失用于探伤的放射源铱-192一枚。10日下午18时许,工作人员已发现了放射源,并挖出放入安全箱。

放射源终于“归位”,被放入安全箱,公众此前悬在半空的心或许可以暂时放下来了。只是,物归原位不过是控制了危险的进一步扩散,而围绕这一事件产生的诸多疑问,还有待进一步澄清。

一是“丢失”事件的真相究竟为何?有关部门理应在回收放射源之后,对这起事件有一个明确的定性。作为一种极具威胁性的放射性物质,本来应该有着严格的保管、使用流程,为什么会“丢失”?而“丢失”的表述也太含糊,到底是“遗失”还是被“偷窃”?无论哪一种情况,监管失序难辞其咎。稀里糊涂地丢了,又稀里糊涂地找回来了,公众能放心吗?

资料显示,在过去30年的放射事故中,责任事故占到了80%以上,主要是领导失职、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健全、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或操作失误等。而据现场施工的工人讲述,此前曾经有其他工厂工人把放射源捡回宿舍3天,结果受辐射患上白血病。若这一表述属实,则该公司对放射源的管理漏洞未免也太大了。

更重要的,当地政府在信息公开披露上也有待改进。放射源铱-192丢失了,不测侵害随时可能发生,为什么不及时告知社会公众,却只是通过内部文件传递信息?5月7日发生的事情,为何3天之后才向外发布?而且还颇有“被动公开”的嫌疑。

设想一下,若不是5月9日深夜那条披露江苏省卫生厅紧急通知的微博,这一“丢失”事件是不是还要继续捂下去?这一微博“倒逼”出来的信息公开,显然已经错过了最佳的发布时间。若果真有外泄情形,悔之晚矣。

放射源丢失,这是涉及公众安全的严重问题。理应第一时间让公众知晓,这样,公众才会有所戒备,积极防范。南京相关部门“闭门查找”的做法,实际上把社会公众都置于风险之中。事实上,放射源未被锁定之前,谁都不敢打包票它没有外泄,江苏省卫生厅发的那个文件,也说明了这一点。

及时、详细、公开放射源铱-192丢失消息,民众并不会恐慌,相反,一味地“捂”、封锁消息,民众一旦知情了,反而会造成更大的恐慌和混乱,类似的例子并不鲜见。

所以,先别忙着为找回放射源而庆幸,在涉及放射源泄漏这样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上,今后有关各方应该亡羊补牢,明确责任,强化监管,避免一再出现类似的“丢失”事件。另一方面,政府也有责任及时公开信息,提高民众的戒备心理和主动防范意识,最大可能地减少辐射侵害。

5月7日天津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在浦六北路188号中石化五建院内探伤作业时,丢失用于探伤的放射源铱-192一枚。10日下午,南京市环境保护局用“人海战术”,终于挖掘寻找到了黄豆粒大的放射源,放入安全箱。(5月10日 中国新闻网)

如果说切尔诺贝利事件离我们很遥远,那么福岛核事故却离我们很近,即使远隔数千公里,相隔大海,一个谣言,也足以让全国陷入一片抢盐风波。而放射源因为数量多,体积小,容易移动,无色无味,一旦遗失就会成为现实版的核灾难。

1992年11月19日,张有昌在忻州环境监测站建筑工地捡到了一个闪光的金属圆柱体,他随手装进外套口袋,但他却绝没有想到他捡到的是个灾难。14天后张有昌告别人世,十天后他的哥哥与父亲也相续死亡,甚至连未出生的女儿也未能幸免,成为弱智者。这个悲惨的故事被国际原子能机构收录,而事件的起因只因为钴源室管理员记错了“钴-60”放射源数目,导致这枚“钴-60”放射源杀手丢失,潜入民间。

据估计,目前我国放射源总数至少在8万枚以上,平均每年要发生放射源丢失事故30余起,虽然中国核设施没有发生过核泄露事故,但却有9人因受到放射源照射急性死亡,而真正的杀手正是丢失的放射源和那些失职的监管者。2013年9月10日,我国颁布实施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但现实中一些单位由于责任心不强,管理粗心,出现放射源遗失事故也是竭力瞒报,山东、陕西、山西、云南、广东、湖北、四川等地水泥厂均发生过放射源丢失事件。如果说丢失的放射源被找到是亡羊补牢,那么那些已无法找回的放射源无疑已成杀手永远潜入民间了。“铯-137”半衰期长达30年,而最让人忧心的是那些遗失的“铯-137”在民间辗转游荡后,可能被当作废铁最终被回收、熔炼,并被制造成房屋、汽车、桌椅、锅碗瓢盆和婴幼儿用品零部件。

放射源的丢失事故,如同医生将手术刀遗落于病人肚子里一样可恨可憎,这其中折射着相关放射源使用和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对于这种可恶的失职、渎职行为法律必须发出强烈的零容忍信号: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并以单位重罚和责任人刑事处分的形式严厉责任,彰显决心,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杜绝此种屡发不止的放射源丢失事故、恐慌、灾难。

南京官方发布10日上午发布,5月7日天津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在浦六北路188号中石化五建院内探伤作业时,丢失用于探伤的放射源铱-192一枚。经全力寻找,10日上午10:30锁定放射源,采取安全措施并组织回收。暂未发现人员受辐射损伤。相关部门正周密排查可能近距离接触放射源人员,做好医疗观察。

这两天,南京是赚足了人们的眼球,这不,南京市委书记的话还未落音,那边又出事了,10日上午南京官方宣布,5月7日天津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在南京丢失了一枚放射源铱-192。此事一出,迅速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铱-192究竟是什么?对人体有无危害?又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丢失?7日丢失为什么10日才公布?

铱-192,又叫铱192放射性同位素,是一种放射性金属,可检查机械设备本身是否有裂纹或内部损害,在建筑、电力等领域使用比较广泛。隔着1.5米的距离,用一粒黄豆大小的铱-192,照射32毫米的钢板,40分钟后,射线就能穿透钢板。在使用过程中更要注意安全,国内和国外已经发生过多起铱-192引发的辐射安全事故。如此危险的放射性元素理应重点保护起来,怎么会突然丢失呢?是偶然的失误还是本身就存在严重的保障问题?

幸亏是及时找到了,不然后果将不堪设想,那要是没找到又该怎办呢?这件事不能就此了事,其中深层次的原因更应该探究。据了解,丢失时正处在正常作业的时段,此时突然丢失也表明了企业对此的不重视和工作上的疏忽,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也是企业缺乏相应的社会责任感的体现。再者就是安保措施的不到位,促使这么重要的元素遗失,对此,南京市与企业之间是否有共同的保障任务?铱-192的丢失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

找到后,双方都松了一口气,但是在遗失的过程中有没有对除了寻找它的工作人员以外周围的人或环境等造成辐射,会不会造成环境的污染以及其他“后遗症”?但是这些现实因素又该怎么化解恐怕他们并没有想到。能找到固然是好的,但是事故原因一定要调查清楚,从这次事件也能看出相关部门的工作上出现了重大纰漏,置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丢的不仅是铱-192,也弄丢了自己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事情7号就已发生,却到10号才告知公众,期间的三天在干什么?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发布公告?是不是其中还有其他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些都需要政府给出一个合理的答复,是企业的故意隐瞒还是政府的知情不报?这些都使整个事件变的不那么简单。

对于这种事,不应该找到就了事,理应找出原因,对症下药,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更应该在事件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态度和作风,让类似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故不再发生。

【这种物质由于具有高致病性,任何的流失,都容易造成公众恐慌,唯有最严格的管理,才能让公众放心。】

在南京,一家天津的公司在进行探伤作业期间,丢失了一枚用于探伤的放射源铱-192。经过3天左右时间才将其锁定在2平方米范围内,后称由于地形复杂,杂草丛生,放射源近似黄豆大小,且技术人员不能长时间近距离寻找,有待专业设备来找回。最新消息称,10日下午,现场指挥部用“人海战术”寻找放射源,终于挖出并放入安全箱。

一场危机事件,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并最终解决,这是不幸中的万幸。然而,这一事件还有诸多疑点值得追问,有诸多教训需要汲取。比如,5月7日丢失,10日才在确定位置后公之于众。那么,是该在第一时间提醒公众,还是在确定位置后再公布?诚然,在未确定位置之前就公布,会徒增人们的恐慌心理,但公众知情权和自我避险意识如何维护?一般而言,放射源都会用专用的装置存放,这个“黄豆大小”的东西怎么解释?显然,有关信息披露并不完全。

有人说,相对而言,探伤用放射源比较容易丢失,因其经常用于工地检测,是移动性的放射源。这话不错,但考虑到探伤用的放射源易丢失的特性,在使用和管理上,就应当更严格。然而,为什么它还会上演丢失的故事?这决不是钻牛角尖,而是从近年来一些放射源引发的事件,得出的一个严肃思考。

2005年,在哈尔滨发生一起铱-192伤人事件,却找不到这个放射源究竟从何而来,是谁丢失的至今也未见公开报道。山西省忻州市张芳一家,至今仍深受放射源之害。悲剧的缘由,竟是钴源室管理员记错了放射源数目,技术人员从封存的井里只拿走了五枚金属圆柱体,另外一枚放射源的下落,此后没有人再去关心。这种管理上的混乱令人担忧。曾有普查显示,内地至少有2000枚废旧放射源下落不明。这表明,放射源的管理虽然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但还不能令人放心。

今天,放射性物质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日渐频繁。据央视2005年的报道,当年全国有放射源的使用单位就已超过12000家,使用放射源超过10万枚,且每年以5%到10%的速度在递增。可见,对此的管理不是小事。这种物质由于具有高致病性,任何的流失,都容易造成公众恐慌,唯有最严格的管理,才能让公众放心。

严格监管与严厉惩罚,能够有效防止放射性物质的丢失。然而,道理大家都懂,就是监管起来乏力,惩罚起来手软。这就有必要下重手。想想这种东西,对百姓生命带来的伤害,对他们生活造成的毁灭性打击,我们就应当管住源头,全程管好接触和使用它们的人。唯有让掉以轻心的人付出代价,让那些满不在乎的单位被罚到肉痛,才能倒逼他们打起十二分精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