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新农合将实现普通门诊总额预付 控制费用增长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9月19日讯(记者 陈丽娟)日前,泉州市卫生局、泉州市财政局下发《泉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指导方案(试行)》。到今年底,10个新农合县(市、区)的普通医疗门诊,将建立新农合总额预付制,以控制医药费用超标增长;此外,晋江、石狮还将试点住院的定额支付方式改革,对选取的10~15个多发病种,医院须实行限价。
据悉,此前,医保机构一般按照医生所提供的项目付费。一些医院和医生为获得更多费用补偿,采取多做检查、开大药方等方式,导致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也使得政府负担过重。
此次改革,针对门诊实行总额预付。也就是说,对于某区域内的年度门诊,经测算后实行统筹补偿,控制总额,再按月预拨。医疗机构必须“包干使用、超支分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医疗费用增长。
实行门诊支付改革的医疗机构,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
针对住院部分,泉州将选择晋江和石狮试点,对新农合也实施“单病种限价”。
目前,福建省已筛选出肠炎、肺部感染、冠心病等24组常见病、多发病。今后,在晋江和石狮,将从省里选出的这24组病种中,再挑选出10~15个病种(组)作为实施病种(组)。医院对某一纳入试点内容的病种(组),如医疗费用过高,超出限价的部分,医院也将分担。方案期望,以此限制“大处方”和“滥检查”。
此外,列入试点的定点医疗机构,在今后接诊过程中,凡第一诊断与实施病种组相符的,都应纳入定额支付管理,并与患者或其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留存病历备查,结算时放入新农合补助。
方案还提出,严禁试点医疗机构简化诊疗过程和分解住院次数、串换住院诊断位次;严禁医院将定额范围内费用通过门诊取药、门诊检查、外购处方、分解名目等变相增加患者自费负担。泉州市卫生部门将组织明察暗访。
同时,为避免医院偷工减料,患者如未达到临床治愈标准而出院,2周内又以同一诊断再次住院,经新农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再次入院费用由首次接诊住院的医院全部承担。
计划到2015年,泉州市在所有新农合县(市、区)都将全面实施住院费用支付改革,并逐步增加病种(组)数量。
- 2012-08-06石狮1653万新农合二次补偿金下拨 市民谨防诈骗
- 2012-07-22泉州市第三批新农保提前半年完成年度参保任务
- 2012-07-20新农合参合率接近100% 晋江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 2012-07-04石狮参合人数逾27万人 新农合让病有所医成现实
- 2012-06-06泉州再提新农合标准和报销比例 最高能获补30万
- 2012-05-31晋江新农合下月起每人每年可报销300元门诊费


关于我们




26ced723-83e9-46aa-9f33-327164fab257.jpg)
ad225828-ca44-43e5-b164-ca05e8240780.jpg)
144599ac-8b02-47a7-bfba-6e7ebed1b6ac.jpg)
f90847a7-4082-4d82-aaf2-f13a9be8833b.jpg)
a888f4e5-5a21-48cc-a094-5bfaa76d4776.jpg)
ed8755bf-6835-4900-b733-7c13ef6385be.jpg)
7f36ec31-159c-4782-b1a1-8d5d746b58bc.jpg)
44eac843-29de-447d-bd7d-4f82354070db.jpg)
5a3d8e33-3217-4d1d-9db5-af071bc4cf6e.jpg)
305b2e52-5b48-4d03-bcbb-4fa9375cf7c6.jpg)

